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原副处级领导干部高陈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24-01-25 19:02:35 来源:清廉海南网 热度:217 ℃

经查,高陈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推进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高陈明身为长期在基层担任“一把手”的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将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肆无忌惮收钱敛财,严重损害党和国家机关的形象。高陈明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高陈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海南省纪委监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937455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