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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化解“执行难”

日期:2021-08-19 17:45:42 来源:法制网 热度:552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史万森 通讯员余卫钊 阿拉腾花

“真没想到人民检察院民事执行监督这么管用!”说起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解决了自己被拖欠多年的执行款问题时,家住卓资县卓资山六苏木行政村的郝某激动地竖起大拇指。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了解到,乌兰察布市检察院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检察为民的实际行动,把为民办实事作为检验成效的重要标尺,民事检察部选取民事执行监督为“发力点”,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过程中让群众感受到民事检察“大变化”,从而不断探索民事检察为民新路子,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把脉问诊 打通毛细血管

民事执行监督是民事检察监督基础性、核心性业务,是群众反映问题最为集中、“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最为凸显的领域之一。

“痛则不通”,找准“堵点”,确定“病情”。为了找准制约民事执行监督的症结所在,乌兰察布两级检察院重点对2018年以来受理并办结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进行了自查及交叉互查,重点围绕检察机关办案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超期办案、是否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等方面开展。两级检察院全面梳理案件271件,自查发现问题58个,交叉互查发现问题82个。

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对整理出来的问题,进行全方位研判。一方面,他们主动听取执行法官、当事人、律师的意见与建议,从中找准问题焦点所在。另一方面,就焦点问题如何解决,不仅就专业问题请示自治区检察院,还主动咨询经验丰富的老法官、老检察官,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以及借鉴先进地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经验等,从而科学制定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该院整合条线办案力量,采取上下级院协同整体推进的方式,着力破解难题。两级检察院均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抽调相关业务部门骨干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将工作职责及责任分工明确到每一名干警身上,实现精准监督同频共振。

对症下药 激活神经末梢

《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开展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发布后,两级检察院专班第一时间与同级法院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协调工作场地,调取相关案卷及数据,采取线上查看办案系统,线下审阅卷宗。市检察院专班一行6名干警深入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对11件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特别关注那些由案外人为因素而导致的“执行难”案件;他们既查实体也查程序,一案一表格,梳理出中院5笔超期发放、未发放执行案款,共计242万余元。

同时,紧盯“一案一账号”系统,按照“一案一表格”排查要求,对全市两级法院历年民事执行案款未发放、执行财物未执行、申请执行人提供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未积极查询应当执行的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执行案件912件,发现问题256个,监督发放2550万余元。

为了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工作理念,分别由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和民事检察部主任带队,直奔各基层法院执行局,督促法院现场发放执行款1763万余元。

“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是落了地,我要给检察院一个大大的赞……”在发放现场,一名名申请人接过执行法官递过来的执行案款时,有的笑得合不上嘴,有的流下了激动的泪水。他们的满意,是对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最高的评价。

标本兼治 确保肌体健康

“有限职责,无限服务”。乌兰察布民事检察部门在提升自我工作效能的过程中,不断对标对表,实现“内外兼修”。

对内,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实现监督效能的提升。创建了跟进式监督,完善检察建议落实机制。基层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达不到预期效果时,可以报请市检察院跟进监督,市检察院通过与中院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上下一体”案件办理机制的优势。积极探索检察建议落实、反馈情况备案制度,将怠于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的案件及时通报同级法院,要求其依法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畅通相关案件线索移送通道。在监督过程中,如发现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按照权责范围畅通与有关部门案件线索移送的“绿色通道”,并主动做好有关证据保管、移交工作。

对外,为了长效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的难题,乌兰察布民事检察部门不止步于当前所取得的成绩。针对此次专项活动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根源进行研究,针对法院内部管理漏洞,截至目前制发针对性检察建议50份,引起法院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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