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律法规 > 国土建筑法规 > 正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证收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5-11-03 20:55:06 来源:互联网 热度:1449 ℃

国土资厅发[2006]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近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出现了大量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证书管理专用章》私自制售土地证书的行为,有的证书已流入国土资源系统内部,严重影响了土地登记的质量和公信力。为进一步规范土地证书印制使用管理,切实维护土地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土地登记的公信力,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土地交易安全,现将土地证书管理的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部负责土地证书的统一制作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统一的土地证书式样,监制土地证书,掌握土地证书的印制数量和进度,组织开展土地证书的质量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证书管理专用章》违法制售使用假土地证书行为进行查处。

二受部委托,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负责土地证书发行服务编制土地证书统一编号等具体事务工作。北京市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刷二厂承担土地证书的统一印制工作。

三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土地证书的征订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不得购买使用非国土资源部监制的土地证书。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证书管理专用章》,没有经国土资源部编号的土地证书无效。

四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土地证书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证书管理专用章》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对私自印制的土地证书坚决清理;对购买私自印制土地证书的有关责任人,要给予纪律处分,有违法行为的应移交有关部门处理。部近期将对土地证书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052604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