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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乐陵检方成功提起公诉该院首例网络P2P集资诈骗案

日期:2016-01-19 21:34:44 来源:正义网 热度:1967 ℃

近日,山东省乐陵市检察院依法对宣某、毛某利用网络P2P借贷平台集资诈骗一案提起公诉。据悉,这是该院首例成功提起公诉的利用网络P2P平台集资诈骗案件。 

2014年6月4日,宣某以其同村好友的名义在山东省乐陵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一家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利用制作虚假投资标、承诺高息回报等手段引诱投资人到其网站注册、投标。为了攫取更多的利益,宣某找到了自己的亲戚毛某,一番说辞之后,毛某被打动,在宣某的帮助下,毛某也注册成立了一家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同样的方式引诱投资人到该网站注册、投标,所骗钱款全部用于支付加盟费、投资、还债等个人用途。结果生意是越做越大,投资者是越来越多,资金数额也直线增长,两人在犯罪的道路上也越走越远,由于资金链断裂,投资者无法取回所投资金,东窗事发,2015年5月8日,被乐陵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经查,自两人公司成立至案发,宣某共非法集资128万余元,毛某共非法集资407万余元。2016年1月18日,该院以集资诈骗罪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办理该案的检察官说,网络P2P诈骗是一种新型网络犯罪,具有涉及面广,受害人数众多,诈骗数额巨大的特点,严重扰乱了我国现行的金融管理制度,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该案的成功公诉,有力的打击了扰乱金融秩序的网络犯罪行为,对稳定金融秩序,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非常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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