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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南市检察院办理首例支持民事公益起诉案

日期:2016-05-28 13:44:21 来源:法制网 热度:1707 ℃

近日,甘肃省陇南市检察院向陇南市中院发出一份支持起诉书,支持中华环保联合会提起的一起环境公益诉讼,起诉对象是去年发生“11.23尾矿泄漏事故”的甘肃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陇星锑业“)。

据悉,这是陇南市检察机关首例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支持民事公益起诉案件。

2015年11月23日,位于甘肃省西和县的陇星锑业下属选矿厂发生尾矿泄漏事故,致3000立方米以上尾矿砂浆溢出,流入太石河及西汉水水系。泄漏的尾矿中含有锑等污染物,对河流的自然生态环境、周边群众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和持续的环境风险。

今年1月26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向陇南市中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陇星锑业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法制日报》记者从陇南市检察院获悉,事故发生后,陇南市检察院在进行涉嫌职务犯罪调查的同时,为了有效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从民事公益诉讼角度进行调查取证。同时,积极同有资格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环保组织联系,履行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中华环保联合会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通过诉讼监督的方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日前,陇南市中院已决定受理此案,并将在法定期限内开庭审理。陇南市检察院将作为支持起诉人继续跟进监督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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