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民商经济 > 正文

通化县法院首次应用互联网法庭审理继承纠纷案

日期:2020-01-08 17:45:29 来源:法制网 热度:1058 ℃

法制网讯 记者刘中全 通讯员郝雁冰 近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因案情清晰明了,被告人数众多、路途遥远,原被告间没有争议,主审法官赵喆依法适用互联网法庭开庭。

该案件为一起无纠纷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件,父母生前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一起居住并尽了赡养义务的小儿子,即本案原告黄某,其他12位继承人,即12位被告,都放弃继承上述房产并同意由原告继承,但因为父母生前没有留下遗嘱,不能顺利办理房产过户,黄某不得不向法院提出诉讼。

案件适用互联网法庭审理,可以由法官自行申请,也可以由当事人向法官申请办理,办理成功后,法官可以在法院内网设立互联网法庭的开庭时间,半小时后,开庭软件的下载地址和开庭序号会被发送至需要进行互联网开庭的当事人手机里。登陆后输入序号,即可顺利参加互联网开庭。开庭时,还可用手机发送证据文件,参与质证环节。

该案因两被告在外地,一被告在国外,不能回来开庭应诉,赵法官申请使用互联网开庭,节省了当事人来往法院的时间,快速结案,为当事人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和快捷。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459511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