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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借力小猪佩奇未经授权理应赔偿

日期:2020-07-08 13:45:14 来源:法制网 热度:1015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宵鹏

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娱乐壹公司)与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贝戴公司)于2004年11月5日取得了美术作品《Peppa Pig,Peppa,George Pig,Daddy pig,Mommy pig》在全球范围的著作权的财产权,双方各占有50%的份额。娱乐壹公司于2014年6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申请了作品名为《Peppa Pig,Peppa,George Pig,Daddy pig,Mommy pig》(“佩奇,乔治,猪爸爸,猪妈妈”)的著作权登记,并于2014年6月4日获得《作品登记证书》,娱乐壹公司、艾贝戴公司为共同著作权人。

2018年4月,秦皇岛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力城公司)与案外人秦皇岛图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了《活动合同》及附件,约定秦皇岛图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富力城公司组织策划“小猪佩奇游园会”活动并提供材料器具。该游园活动以“小猪佩奇”相关人物造型形象为核心元素,推出与“小猪佩奇”人物造型形象相关的主题场景和互动游戏。富力城公司借此吸引家庭客户,促进楼盘销售。同时,对相关的活动情况,富力城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大媒体上进行了同步传播。

娱乐壹公司、艾贝戴公司认为富力城公司的行为构成对其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遂向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富力城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富力城公司侵犯了娱乐壹公司、艾贝戴公司对涉案作品的著作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故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关于赔偿数额,娱乐壹公司、艾贝戴公司提交了两份授权许可协议,虽然两份协议中确定的授权许可使用的方式与本案中并不相同(本案中,富力城公司使用涉案美术作品,是一种广告、代言意义上的使用,而并非在授权产品上使用),但无论哪种使用方式,其使用必须具有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因此,未经授权使用对著作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主要体现在授权许可费用的损失方面。

由于本案中富力城公司与娱乐壹公司、艾贝戴公司之间并未就许可费问题进行过磋商,因此,河北高院在二审时参考娱乐壹公司、艾贝戴公司提交的两份许可协议中约定的许可费,同时考虑到涉案作品的知名度、侵权人的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使用范围等因素,变更了一审法院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和具体数额。最终二审法院酌定富力城公司赔偿娱乐壹公司、艾贝戴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2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起案件涉及著作权侵权数额的计算方法问题。法官表示,我国著作权法中并未将许可使用费单独作为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但许可使用费可以作为著作权人实际损失的计算依据。如果著作权人曾将作品许可给他人,许可使用费可以作为著作权人实际损失的计算依据,并以此作为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基准。根据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方法递次适用的法律规定,法院在判决著作权侵权损失具体数额时,应当首先考虑是否存在可供参照的许可使用费,若没有才可以适用法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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