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民商经济 > 正文

“驿站”里一家三口团聚

日期:2021-09-30 15:45:32 来源:法制网 热度:499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范小兰

近日,一位手捧鲜花、身着礼服的5岁小女孩乐乐走入了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头屯河人民法庭,她眨着大眼睛,期盼地对法官说:“法官阿姨,今天我可以见到我的妈妈么?”

原来,乐乐的妈妈和爸爸于2015年登记结婚,两人婚后开了一家火锅店,还生下了乐乐。2020年受疫情影响,火锅店的生意每况愈下,乐乐的爸爸妈妈经常因家庭琐事和火锅店的经营发生争吵。

有一天,乐乐爸爸醉酒后与乐乐妈妈发生争吵并厮打,乐乐妈妈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分居5个月后,乐乐妈妈走进法庭起诉离婚。法庭受理案件后,把乐乐爸爸请到了“妇女儿童保护驿站”,向他释明了我国对妇女儿童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批评了乐乐爸爸酗酒后的不良行为。考虑到这起案件系双方互相沟通、互相包容理解不够造成的,且孩子幼小,加之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了生意经营,但双方系自由恋爱,有一定的婚姻基础。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分别对乐乐的爸爸妈妈进行了耐心劝导,希望双方以家庭和睦为重,兼顾孩子健康成长,共同奋斗努力过好生活。

“法官大姐,经过你们的劝导,他认识到自身错误,保证在今后的生活中改正错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我再给他一个机会,这婚我先不离了。”

“法官同志,你们说的对,我很后悔对乐乐妈妈做出的不良行为,我今后一定改正!面对疫情我们要同心同德,火锅店的生意会慢慢好转的,这婚我不离!你们看我的表现!”

2021年3月,头屯河法庭成为全疆首批基层法院挂牌成立的少年法庭。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妇联的大力支持下,头屯河法庭设立“妇女儿童保护驿站”,多元联动,法治先行,进一步深化“平安家庭”创建。

针对少年及家事案件偏重亲情性、伦理性和私密性的特点,头屯河法庭法官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强调审判工作的延伸性,落实案结之后的回访工作,加大对相关家事和涉少案件的宣传,组织法治讲座、邀请中小学生走进法院,通过以案说法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头屯河法庭“妇女儿童保护驿站”共化解诉前、诉中家事纠纷120件,调处成功率90.8%,调解和好率61.5%,预防家事纠纷10余起,为“家和万事兴”打下坚实基础。该法庭通过“妇女儿童保护驿站”切实做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并加强与妇联部门沟通协调,更好地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以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倾力打造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保障权益的避风港湾。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365260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