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民商经济 > 正文

静宁法律顾问专解乡村纠纷

日期:2021-12-27 17:45:08 来源:法制网 热度:719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赵志锋 通讯员吴文健

“闫律师,村里说我家的半地穴式青储饲料库是违法建筑要拆除,这咋办?”“小张,你这个饲料库不属于违建,你别急,我去给村里说说。”小张口中的闫律师是他们村里的法律顾问。

从2017年起,甘肃省静宁县司法局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处、普法、公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可随时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指导村委会推进村民自治,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静宁县原安镇百富村的小张和父亲共同经营一家牛场。2019年7月,父子叫来挖掘机,在牛场附近的自家农田里挖了一个深坑,做完水泥硬化,用彩钢瓦在上边搭建了一个半地穴式青储饲料库。建成之后,当年9月底,眼看玉米即将成熟青储之际,村干部却告知他不能乱搭乱建,依法应当拆除。

情急之下,小张找上驻村法律顾问闫震。闫律师告诉小张,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上房屋、设施的用途,应当与土地性质相适应。同时根据2014年原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违建不包括“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所以,小张父子修建的青储饲料库没有改变农业用地的用途,不属于违建。这下小张放心了,村干部也明白了。

“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不仅推动乡村干部依法行政,同时解决了很多农村生产生活纠纷。

柳若洋是一名律师,也是静宁县南部山区深沟乡麦顶村的法律顾问。当地人樊某林和樊某红兄弟最近遇到难题,于是找到了柳若洋。原来,家中老人一直生活在老大樊某林家里,由樊某林的妻子照顾。2020年8月,老二樊某红偷偷把老人接到城里照看孩子,引起了大嫂的不满,一家人开始互生嫌隙。

今年8月,老父亲因脑血栓在兰州住院,老大一家既不看望也不出医药费。时间一长,大额的花销让老二夫妇开始吃不消,于是樊某红就跟柳若洋咨询。

柳若洋上门给樊某林两口子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翻开民法典给他们释法。经过商量,樊家兄弟共同承担父亲的医疗费,樊某林妻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搭车到医院照顾起老人的生活,弟兄、妯娌之间紧张的关系得以缓解。从医院回来,老人专门答谢在村委会值班的柳若洋。

如今,法律顾问服务乡村更方便了,可线上答疑解惑。“陈律师,我们这里拆迁补偿,我感觉不合理。”“小杨,这个我们要依法依规执行国家法律政策,不能因为拆迁补偿而闹事!”这是陈国忠律师与静宁县城关镇南关村村民小杨在“微信e服务群”的聊天内容。

2021年年初,静宁县司法局整合全县两家律师事务所的25名执业律师分片包抓全县24乡镇、1个城市社区,要求所有乡镇驻村值班的法律顾问律师担任群主,包片建立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微信e服务群”,邀请村“两委”班子和人民调解员全部加入,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群分级管理,与甘肃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和“12348”中国法律服务网实时对接。

村(居)民、企业在生产生活中遇到法律疑问,可加入“微信e服务群”与执业律师线上咨询,上门服务保证相关问题第一时间得以解决。“微信e服务群”还具有播放法治微电影、微课堂以案说法,解读法律知识等法治宣传功能。截至目前,静宁县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e服务群”341个,“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下乡的力度逐年加大,偏远乡镇的村民联系专业律师、咨询生产生活法律问题的途径越来越便捷。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4149417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