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民商经济 > 正文

两男子"以水换油"诈骗煤焦油400余吨价值70余万

日期:2015-12-21 13:58:52 来源:正义网 热度:2058 ℃

购买罐装煤焦油时,采取在油罐车内设置夹层水箱并注水过磅入厂,装载煤焦油后放水再过磅出厂的方式在煤焦油的实际重量上作弊,以达到非法谋取利益的目的,数额特别巨大。6月26日,湖北省蕲春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宋军、宋文颐。

犯罪嫌疑人宋军从事收购、销售煤焦油的生意。2012年至2015年期间,宋军先后聘请方某、游某等人为自己商贸公司油罐车司机,聘请宋文颐为油罐车押运员。在与湖北省蕲春县、通城县多家陶瓷公司从事煤焦油贸易过程中,宋军与其聘请的员工分工合作。宋军负责协调,买通多家陶瓷公司内部人员,宋文颐负责押运油罐车及控制夹层水箱开关,方某、游某负责驾驶油罐车拖运煤焦油。

为牟取暴利,每次进入陶瓷厂收购煤焦油之前,宋军指使油罐车司机先在油罐车内夹层里灌注3.5吨水,然后将车开到各陶瓷公司过磅称出所谓“空车”的重量。一切准备就绪后,宋文颐将车开到煤焦油池边装油,趁油站工作人员不注意时,扳动夹层水箱开关停止抽油而放水;若发现有没被买通的工作人员走近时就停止放水,继续抽油,装满后过磅称重。通过这种方式,每次宋军等人在各大陶瓷公司诈骗3.5吨煤焦油。事后,所诈骗的煤焦油立即被宋军以每吨1700元至2400元不等的价格运至外地卖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本以为“以水换油”能瞒天过海,不料蕲春县多家陶瓷公司反映本公司煤焦油被诈骗,进而宋军一伙被警方锁定。在某次宋军等人从通城县诈骗成功返回蕲春时,两辆油罐车在高速路口被现场查获。至案发时,宋某等人诈骗煤焦油400多吨,按照最低时价诈骗金额达70多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488856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