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民商经济 > 正文

利用“e租宝”非法吸存近1800万

日期:2016-01-14 23:00:44 来源:法制网 热度:1435 ℃

两家公司利用“e租宝”平台,以高利息、高回报等手段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近1800万元投资存款,涉及被害人560多人。近日,林某飞、郭某影等9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飞自2015年8月开始筹办并成立深圳钰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肇庆第一分公司,并任该公司负责人。之后,林某飞伙同犯罪嫌疑人叶某文、梁某福、冯某庭、何某红、胡某芬、李某鸿、彭某贤等人,利用网络“e租宝”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从2015年9月开始,宣传安徽钰诚集团公司的“e租宝”平台,承诺年化收益率为9%至14.6%不等,以高利息、高回报等手段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公开推介,介绍客户60多人投资该平台的所谓理财产品,至案发时涉案金额约191万元。

据了解,“e租宝”平台主打A2P模式,6款产品都是融资租赁债权转让,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到14.2%之间,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赎回方式分“T+2”和“T+10”两种。推出该平台的是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钰诚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

自2014年7月上线,“e租宝”交易规模快速挤入行业前列。根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11月底,“e租宝”累计成交数据为703亿元,排名行业第四。网贷之家的数据也显示,截至同年12月8日,“e租宝”总成交量745.68亿元,总投资人数90.95万人,待收总额703.97亿元。

2015年12月16日,金易融公司及钰诚集团相关责任人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

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925847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