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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丈人拉女婿非法倒偷卖数千条香烟涉案值24万余元

日期:2016-03-13 22:58:15 来源:正义网 热度:2049 ℃

明知没有烟草经营许可证,为牟取暴利,偷偷从外地购买数千条香烟在桂林予以贩卖。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黄某、陈某、廖某、胡某等四人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2014年4月,被告人陈某多次从黄某处非法购进南洋红双喜、白沙、恭贺新禧等品牌的香烟进行非法贩卖。由于获利颇丰,被告人陈某胆子越来越大,于是找到自己的女婿胡某并将这条发财的路子告知,胡某看到有利可图,就同意与陈某一同非法销售香烟,在销售过程中,胡某主要就负责向在防城港东兴市的上层卖家黄某和廖某购买香烟,被告人陈某就负责将购买来的香烟向桂林市各大小卖部和商店进行低价销售。

由于香烟数量非常大,被告人陈某和胡某就加大订单,预定3万余元的香烟。上层卖家被告人黄某和廖某就亲自租用小车将香烟从防城港东兴市运到桂林。然而就在双方在桂林市雁山区拓木镇进行交易时,经群众举报,四名被告人均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机关立即对被告人胡某的住处进行搜查,当场搜查出大量的知名品牌香烟。经依法鉴定,所有缴获的香烟总共价值24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四被告人在没有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国家规定,为牟暴利,非法经营香烟,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四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应当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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