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民商经济 > 正文

男子以代删信用卡不良记录为名诈骗22万

日期:2016-03-13 23:01:06 来源:正义网 热度:1402 ℃

随着信用卡的普及,围绕着信用卡的诈骗犯罪也花样百变。近期,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新型的信用卡诈骗,7名受害者由于轻信所谓的“花钱就能消除信用卡不良记录”的幌子,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共被骗去了近22万元。

男子自称“认识央行经理”

去年4月下旬,刘女士由于急需买房想要申请高额贷款,却因之前的信用卡不良记录而受阻,这让她心烦意乱。正当一筹莫展之际,她听闻一位叫方翔的男子“有门路”,遂决定联系他帮忙想办法。

“这件事操作起来并不难,央行的刘经理是我好兄弟,你只需要花点钱,我帮你打点一下,很快就能通过内部系统删掉。”方翔信誓旦旦地表示。

由于刘女士已经准备好了首付款,贷不到款心里很着急。听方翔这么一说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不禁急切地追问:“什么银行的信用记录都能删吗?”

“放心吧,我之前也办过几例,不管你在哪家银行有不良记录,我都能想办法通过央行的人脉清除。你先汇钱,然后把有不良记录的信用卡卡号和身份证复印件给我就行了。”方翔说得头头是道。

骗取多人“手续费”近22万元

当天晚上,刘女士回家通过支付宝转账先将五千元“手续费”作为订金打到了方翔账户。为了博取信任,第二天对方翔还给刘女士写了一张收条,约定在一个月内办好,否则全额退款。

“你等我的好消息,一定帮你办妥。”方翔胸有成竹地承诺,他表示自己在“央行的内部关系”很牢靠,绝对不可能出问题。随后,刘女士陆续在几天内将剩下的三万五千元“手续费”转账给对方。

然而,直到约定期限过去一个月,方翔始终以各种借口推辞,最后干脆手机关机,一下子人间蒸发了。刘女士这才意识到被骗了,连忙报警。没多久,警方便将欲逃离暂住地的方翔抓获归案。至案发,本案受害者共7人,经济损失近22万元。

“所谓在央行认识人是忽悠他们的,我哪有那么大的本事修改征信记录。眼看承诺的时间到了,他们开始催我,我就继续找借口推脱。后来实在瞒不住了就想逃跑,不过还是被警察抓住了。”看守所里,方翔向前来审讯的检察官交代道。他表示,自己之所以能屡屡得逞,主要抓住了受害者“病急乱投医”的心理。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对方翔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方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19,97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认同了该指控,判处方翔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并责令其于判决之日起十日内退赔被害人损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当前社会,不仅办理信用卡、申请贷款要查信用记录,一些企业在招聘时也需要申请人提供信用记录,可见个人信用记录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然而,信用卡的不良记录是由开卡银行或者央行个人征信系统依照正规途径和规则予以消除的,像本案中诈骗分子所谓的“内部系统”、“私人关系”根本无法消除,市民切莫“病急乱投医”,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此外,由于一些自称可以消除不良记录的人,往往会要求提供详细的身份证、信用卡号等个人资料,极易造成个人资料泄露和被非法利用,所以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而上当受骗。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523527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