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2-19 18:46:48 来源:正义网 热度:1310 ℃
黄某通过伪造、虚构北京、深圳、防城港等地的商品房认购书合同,骗取周某、黄某某两母女的购房款589万元。近日,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
经查,2013年初,黄某通过在广西某单位工作的叔叔结识了其同事周某及周某的女儿,对周某母女宣称自己是中房投资广西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可低价拿到某些地方的内部指标房。黄某在得知周某的女儿准备前往深圳工作需要购房时,便通过在网上搜寻到深圳某房产的项目并伪造了一份商品房认购合同书,然后私刻开发该项目的公司的公章,为周全起见,黄某还打电话到该项目的售楼部确认过项目的真实存在。周某对黄某伪造的认购书毫无怀疑,很快就签字并汇款给黄某。没过多久,周某想要在北京、防城港等地购房时,再次找到黄某,黄某以同样的手段对周某故技重施,先后骗取了周某两母女589万元。黄某将骗得的巨额钱款用来买车买房,挥霍一空。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为被害人购买内部指标房的事实,骗取被害人购房款合计人民币58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其行为涉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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