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刑事诉讼 > 正文

上海批捕全市首例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案嫌疑人

日期:2016-04-14 17:28:57 来源:正义网 热度:1724 ℃

2016年2月下旬,沈先生通过收音机收听到“龟鹿补肾丸”的广告,因被其广告词说动,就拨打其销售电话,以人民币1485元的价格订购了15盒。后经调查发现,该调频系张某、张某某擅自设置非法无线电台发射的无线广播,并通过该广播向听众高价兜售药品。日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某因涉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被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也是上海市首例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件。

张某于2015年11月起在上海、昆山开始通过架设黑电台销售“龟鹿补肾丸”,让其侄子张某某用假身份于上海宝山、嘉定及江苏省昆山市内租下三处私宅并在上述房屋内架设黑电台播放销售“龟鹿补肾丸”的广告,期间雇了一女子接听销售电话,并让其侄子张某某负责开车送货。张某则通过远程控制黑电台的开关。黑电台的广播时间是每晚7时至次日早上6时。

张某销售的药品是通过一家云南的代理公司进的。其对外是以人民币1485元一个礼包的形式销售,里面有一斤“玛卡”价值580元,一条短裤398元,还有5大盒(每盒36粒)“龟鹿补肾丸”或者15小盒(每盒12粒)“龟鹿补肾丸”。至案发,张某总共向40—50名买家销售“龟鹿补肾丸”,获利约人民币3万元。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涉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宝山区检察院已依法对上述二人作出批捕决定,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361467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