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刑事诉讼 > 正文

动车上顺走他人行李被行政拘留5天

日期:2019-12-23 17:46:47 来源:法制网 热度:927 ℃

法制网讯 记者翟小功 通讯员杨硕 12月13日,女子黄某(化名)到海口铁路公安处东方车站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乘坐动车从海口东站到东方站,在列车上被盗一个手提袋,袋中装有两件衣物和一个水杯,价值700多元。

东方所民警接报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起初民警还以为是别人拿错了东西,毕竟两件衣物和水杯不值钱,自己也不一定能用的上。经过调取视频监控,民警发现:13日9时30分许,该列车快要到达白马井站时,黄某起身上厕所。几分钟后,坐在黄某旁边的另一名女子宋某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准备下车,收拾完自己的行李,看到旁边还有一个袋子,刚好又没有人在,宋某便打开袋子翻看,看完后放回座位,犹豫了一下又把袋子拿起来,和自己的行李放在一起带着下了车。

回到家后,宋某打开袋子仔细翻看,发现里面只有一个水杯和两件衣物,水杯是别人用过的,衣物自己也穿不上。宋某想把衣物送给帮自己打扫卫生的保洁员,保洁员拒绝了,宋某便将这些东西放好,自始至终也没想过把东西还给失主,直到12月18日东方车站派出所民警将其抓获。宋某起初还一直狡辩自己只是拿错了东西,当民警将视频向其播放后,宋某流着眼泪说不敢相信视频中鬼鬼祟祟的人就是自己。

目前,东方车站派出所依法对宋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进拘留所前,宋某叹一口气说:“还是当时贪小便宜了”。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129230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