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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港闸区首例恶意欠薪案一审宣判

日期:2015-12-21 11:26:37 来源:正义网 热度:1620 ℃

9月9日,经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单位南通市佳杰工艺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杰公司)、被告人陈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由该区法院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在南通理工学院报告厅进行了公开审理。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4年9月24日起,被告单位南通市佳杰工艺鞋有限公司拖欠被害人王某某、武某某等25名工人从2014年1月至2014年9月间工资共计人民币389950元。

2014年10月15日,经被害人王某某、武某某等25名工人投诉,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在被告单位佳杰公司位于南通市通州区英雄镇的实际经营地和被告人陈杰位于南通市崇川区华侨花园的住所均张贴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陈杰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

2014年10月23日,其中22名工人向南通市港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被告单位佳杰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同年11月11日,该22名工人根据仲裁裁决向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的立案申请。

自2014年9月24日起,被告人陈杰与其妻子钱美琴潜逃藏匿于武汉、上海等地,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联系。2015年3月4日,被告人陈杰在上海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告单位南通市佳杰工艺鞋有限公司及被告人陈杰仍未予支付所拖欠的工人工资。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单位南通市佳杰工艺鞋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杰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责令被告单位南通市佳杰工艺鞋有限公司支付所欠25名工人工资款。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因为这是港闸区首例恶意欠薪案件,所以港闸区领导、企业家代表等近百人参加了庭审旁听,当地多家媒体进行了现场报道。通过此次巡回审判,不但使用工单位明确恶意欠薪的社会危害和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而且也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用工,同时使务工人员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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