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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诉公安机关不作为 苍南县公安局长出庭应诉

日期:2015-12-26 16:33:09 来源:法制网 热度:2618 ℃

员 顾金国 金理港

这几天,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公安局内,公安局长出庭应诉成为不少民警热议的话题之一。一名参加旁听的民警说,局长出庭应诉,与原告平等对话,并在法庭上调查辩论,整个过程就像上了一堂直观生动的法制课。

原来,今年3月6日上午9时,位于苍南县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判庭大厅内座无虚席。林某、林某某诉苍南县公安局不作为一案在这里公开审理,坐在被告席上应诉的是苍南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汪泽斌。当天,苍南县公安局有关领导、各办案单位负责人与法制员以及法制大队民警代表共40多人参加庭审旁听。

此案中,原告林某、林某某称2013年11月5日上午钱库镇明珠路发生纠纷,苍南县公安局对群众报警未及时出警,而后,在钱库二中发生打架,自己被他人殴打受伤也未予以处理。

对此,苍南警方回应说,当天上午公安机关已经两次积极出警,依法处置。当天民警处警时也并未发现有打架的情况,只是到当天晚上才接到工地方的两个保安报案,称被人打伤,该案苍南县公安局已经第一时间受理调查。

在开庭当日近三个小时的庭审中,苍南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汪泽斌围绕原告林某、林某某就当事人报警警方是否处警、是否派警员至现场妥善处置以及办案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从事实依据、执法程序等方面展开了有理、有据、有节的质证和辩驳。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作为诉讼被告方的汪泽斌局长坦言,这个案件对于公安机关自身来说,是一个学习法律业务的契机,法庭上原告和被告都是平等的,可以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彰显法律公信力。同时,通过对话可以深入了解案情,把握案件脉络,增进警民互信,在拉近同群众的距离中,找准今后公安执法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进而不断完善工作,更加准确无误地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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