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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一村干部借子之名骗领危房改造补贴受处分

日期:2016-04-12 02:06:09 来源:海南日报 热度:1400 ℃

“有村干部用儿子的名义冒领补贴,请你们管一管!”

去年11月2日,文昌市东路镇纪委协同民政、规划等相关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群众受益情况进行检查时,葫芦村委会排坡村村民举报了这样一条问题线索。村民反映,葫芦村党支部副书记刘统镜在2013年以其儿子名义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实际并未建房,而是以亲戚所建房屋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贴。

危房改造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岂容骗领补贴?当天,东路镇纪委监察室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了初步核查。

调查组负责人告诉记者,刘统镜身为葫芦村党支部副书记,明知其儿子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要求,仍利用其参与村委会讨论危房改造的机会,用其儿子的名义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并获取补贴资金,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鉴于刘统镜在调查组进行调查前,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将所领取的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全部退回东路镇人民政府农村危房改造账户,并在组织审查期间主动配合调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今年1月,东路镇纪委会议讨论并报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刘统镜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危房改造资金频频被蛀蚀,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卡在了‘最后一公里’。”文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祥军说,涉及危房改造资金这样的贪腐案件,虽然违法违纪主体级别低、涉案数额不大,但发生在老百姓身边,涉及群众多、社会影响恶劣,对老百姓利益的损害最直接,群众感受最深切。“必须严厉查处这些‘蛀虫’,让政府的农村危房改造优惠政策更好地为民造福。”

“经过此次所犯的严重错误,我深深感到自责和内疚,更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后果,现在非常后悔,我不应该为了一己之私利,以自己儿子名义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而违反党规党纪受到处分……”面对纪委的处分,刘统镜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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