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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日期:2017-04-15 12:47:02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283 ℃

1.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高坡乡分局原局长李灵开等人套取民生资金问题。李灵开伙同会计罗才武、出纳罗兴群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列发票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9万余元并私分。2016年7月,李灵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罗才武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罗兴群(非中共党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贵定县云雾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冯万林克扣群众补贴款等问题。冯万林以收取办公经费为由,克扣13户核桃种植户补贴资金共9870元;擅自变卖没收林木,获利8000元据为己有;利用工作便利违规营利,获利7万余元。2016年12月,冯万林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退还克扣补贴款,退缴违规营利和擅自变卖所得。

3.松桃县长兴堡镇凤花村党支部书记杨森优亲厚友等问题。杨森组织评定低保对象过程中暗箱操作,将亲属14人(无重病重残)列为重保对象;因自己家庭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先后将5名子女户籍迁至父亲杨某祥户口上,多享受低保金1.69万余元。2017年1月,杨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违纪所得。(贵州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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