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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19-06-14 09:45:10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热度:948 ℃

1、魏都区统计局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2015年,魏都区统计局以办公楼值班费名义,先后2次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5980元。同时,在公务接待中违规列支餐费、烟酒茶叶等公务接待费共计37785元。2019年1月,魏都区纪委责成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魏都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发启写出书面检查,对原局长闫朝华给予诫勉谈话处理。2019年3月,魏都区纪委给予魏都区统计局办公室副主任兼报账员高葛景党内警告处分。

2、襄城县茨沟乡沟刘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1年至2018年春节期间,茨沟乡沟刘村先后8次通过虚列禁烧等开支违规套取村级经费,向沟刘村党员干部发放过节福利,其中2015年每人发放100元现金,其他年份每人发放一袋大米和一壶油,8次发放福利共计支出2.21万元。同时,茨沟乡沟刘村相关人员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襄城县纪委分别给予茨沟乡沟刘村支部书记王俊敏、村委委员兼会计王自善、支部委员刘专亭三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许昌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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