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前理财分析经理涉十万元贷款诈骗案判囚十个月

日期:2019-06-25 11:38:14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347 ℃

一名财务中介机构前高级理财分析经理与一名银行前私人贷款业务顾问串谋诈骗,致使该银行批出逾十万元贷款予一名由该财务中介机构转介的申请人,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六月十九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十个月。

吴绍伦,三十二岁,成喻发展有限公司(成喻)前高级理财分析经理,早前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

法官姚勳智判刑时斥责吴绍伦与该银行前私人贷款业务顾问合谋策划,让涉案财务中介机构向贷款申请人收取高昂服务费。

廉署早前接获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银行)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吴绍伦于案发时是财务中介机构成喻的高级理财分析经理,负责安排潜在贷款申请人向包括星展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星展银行禁止其私人贷款业务顾问透过电话促销以获取贷款申请及接受财务中介机构转介的个案,以保障该银行及其客户的权益。

一名贷款申请人接获成喻的促销电话后,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到其办公室提交个人资料及财务证明文件以安排申请贷款。吴绍伦接待该贷款申请人,为他进行财务分析,并告诉他成喻将收取贷款金额百分之二十的服务费,以协助他争取较佳息率。

该贷款申请人其后接获吴绍伦来电,吴绍伦通知他已安排星展银行处理其贷款申请,时任星展银行私人贷款业务顾问叶建明将致电他跟进有关安排。

吴绍伦又提醒该贷款申请人不要向星展银行提及自己是由财务中介机构转介。

该贷款申请人其后获星展银行批出十万七千元私人贷款,叶建明则获星展银行发放三千四百二十四元奖励佣金。该贷款申请人另向成喻支付共二万一千四百元服务费。

若星展银行知悉该贷款申请人是由财务中介机构转介,则不会处理有关贷款申请。

叶建明,四十一岁,亦被廉署起诉,控告他以相类欺诈手段诈骗星展银行批出共约一百五十万元贷款予另外七名申请人,以及发放逾五万六千元佣金。叶建明早前承认七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十四个月。

星展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傅昶生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刘雪芬协助。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827149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