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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日期:2019-10-14 11:45:09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059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云和县纪委县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县原文广新局伪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资料应付检查问题。2017年,县原文广新局在未组织开展9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情况下,伪造活动台账资料应付年底党建工作考核,且县原文广新局办公室人员在伪造当日该局机关党支部学习传达县委全会精神记录时,出现了整段复制青田县有关领导讲话的明显错误。2019年9月,县原文广新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黄克ĝD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时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林宝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县文旅局党组被责令向县委作书面检查。

2.县住建局班子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干部考察材料复制抄袭问题。2013年至2017年,县住建局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班子及个人在查找问题、剖析原因过程中敷衍了事,对照检查材料普遍存在照搬照抄、随意拼凑问题,致使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走过场,且未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2015年至2018年,局股级干部提拔使用程序前后倒置,考察等关键环节缺失,干部考察材料存在相互复制抄袭或补造等情况。2019年9月,县住建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毛晓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时任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建康,时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霞受到书面检查处理;其余4名时任党组成员、副局长等人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县住建局党组被责令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

3.县科协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照搬照抄问题。2016年年底,县科协在补造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文件时,照搬照抄县统计局相关实施细则,且在文件中出现“县统计局”等明显抄袭内容,并在2017年、2018年细则未修改无需重复发文的情况下,简单复制2016年实施细则予以发文,在具体工作中未严格按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2019年9月,县科协时任党组书记郑福平、李双喜分别受到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处理;县科协主席朱伟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县科协党组被责令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

4.县妇联在特扶项目申报审核及验收过程中履责不力问题。2013年,县妇联在实施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特别扶持来料加工项目过程中,未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且在组织参与项目验收时,在未对项目实际投入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实情况下,将特扶资金拨付给多个项目单位,给国家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2019年4月,县妇联时任党组书记、主席柳兰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妇联时任副主席贺凌受到记过处分。

(丽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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