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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鹿城:通报3起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违规经商办企典型问题

日期:2019-12-18 10:03:07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912 ℃

日前,温州市鹿城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违规经商办企典型问题。

1、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松台中队工作人员金常谊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借贷、违规经商办企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金常谊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入股辖区企业、出资办企或违规经商。2017年11月,金常谊向辖区温州市某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李某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欠条,后经多次催要借款未予归还。此外,金常谊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及违反生活纪律等违纪问题。2019年3月,金常谊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2、鹿城区科技局科技管理科负责人庄瑞国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配偶承接辖区企业业务违规获利问题。2010年6月以来,庄瑞国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其妻子颜某某承接辖区内包括某某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的专利申报、年费代缴等业务,并与其妻子共同撰写、修改有关申报文书,金额共计33余万元,庄瑞国夫妇从中获利约3万元。2019年8月,庄瑞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3、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藤桥市场监管所协管员应勉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经商问题。2014年至2019年期间,应勉利用职务便利向辖区温州市驰某五金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推销锌板原料,并获得订单。截止2019年4月,应勉共累计销售锌板3000余吨,销售额达人民币6000余万,从中获取利润人民币20余万元。此外,应勉还存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违纪问题。2019年10月,应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温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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