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遭廉署起诉理大专上学院承办商前职员承认欺诈涉55万元采购订单候判

日期:2022-06-15 15:45:11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862 ℃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香港理工大学(理大)辖下香港专上学院一名承办商前雇员,控告他隐瞒自己及母亲于一间公司的利益,以诈骗香港专上学院向该公司发出采购订单,涉款共逾55万元。被告今日(6月15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梁家华,46岁,康业服务有限公司(康业)前总维修工程师,承认两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将案件押后至6月2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康业案发时是香港专上学院的设施管理服务供应商。被告获康业派驻该学院,担任其红磡湾及西九龙校园维修保养工程的主管。

被告获香港专上学院委讬提供采购服务,包括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和直接支付货款。他工作时须遵守康业和香港专上学院的守则,以及申报利益冲突。

被告2017年6月成立沐兰贸易公司(沐兰)。他母亲2018年2月底成为该公司的独资经营者。案发时被告是沐兰银行户口的唯一签署人。

2017年12月至2019年10月期间,香港专上学院向沐兰发出54张直接采购订单,而被告在所有涉及该等订单的发票摘要中,均没有披露自己或其母亲在沐兰的利益。

被告于2019年1月底向三间供应商索取报价,以购买150套光管,沐兰是其中一间供应商,报价最低。被告报称在该采购中没有利益冲突,并且建议接受沐兰的报价。

理大因相信被告与沐兰没有利益冲突,遂批准上述54宗直接采购并向沐兰发放货款逾52万元,以及委聘沐兰以约3万元采购150套光管。

如康业和香港专上学院知道被告与沐兰有利益冲突,便不会处理上述直接采购及光管采购工作。

理大、香港专上学院及康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庄翼培代表出庭。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4103724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