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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县上马乡某村村主任、报账员虚报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贪污罪获缓刑

日期:2013-10-31 22:45:40 来源:正义网 热度:2084 ℃

    7月11日,辽宁抚顺县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林强、王华建(均为化名)提起诉讼。8月13日,经抚顺县法院审理,二人均犯有贪污罪。其中,判处被告人林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执行;被告人王华建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执行。

据悉,被告人林强1945年1月出生,为辽宁抚顺县上马乡某村报账员。被告人王华建1964年5月生,为辽宁抚顺县上马乡某村村主任。在协助上马乡政府统计、审核、上报本村村民享受国家粮食直补的土地面积的过程中,二人利用职务之便,在上报2006年国家粮食直补土地面积时,在林强名下虚报15亩,在王华建名下虚报20亩。通过上述虚报的土地面积,2006年至2013年期间,二人共同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人民币共18087.30元,其中林强实获得人民币7751.70元,王华建获得人民币10335.60元。

此后,被告人林强、王华建还采取同样手段,分别于2006年至2013年间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人民币2893.66元、3663.97元。案发时,被告人林强共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人民币10645.36元,王华建共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人民币13999.57元。案发后,二人将涉案全部赃款上缴。

经抚顺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强、王华建身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在协助政府统计、审核、上报国家粮食直补土地面积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共同或单独在个人名下虚报土地面积,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林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执行;被告人王华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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