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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商董事及经理行贿获3,400万港元澳门酒店冷气维修合约遭廉署起诉判囚两年及一年半

日期:2023-11-21 17:02:26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24 ℃

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两间冷气工程维修承办商的时任董事及时任高级销售经理,向一名酒店集团时任总监提供贿款逾100万港元,以获取集团在澳门一间酒店的冷气维修合约,总值3,400万港元。两名被告今日(11月21日)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两年及一年半。

胡德海,56岁,伟联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伟联)前董事,被判入狱两年。他早前被裁定两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李健宏,60岁,澳联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澳联) 前高级销售经理,则判囚一年半。他早前承认上述两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以及另外三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法官姚勳智判刑时指,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是严重罪行,法庭不能容忍贿赂行为,加上案件涉及贿款逾100万港元,犯案时间为期两年半,判监无可避免。

案发时,澳联及伟联分别在澳门及香港成立。该两间公司为客户提供冷气安装和维修服务,由同一名东主营运。李健宏负责澳联日常运作,包括向其他公司提交报价单以招揽生意。李健宏须向胡德海汇报有关澳联的业务运作。

自2013年起,澳联成为永利度假村(澳门)股份有限公司(永利)的认可供应商。永利在澳门经营酒店和赌场,该公司禁止员工在执行职务期间向承办商索取或接受利益。

案情透露,李健宏2014年认识一名永利时任总监,对方向李健宏索贿,以确保澳联有机会向永利提交冷气工程维修服务报价单或投标书。为了替澳联招揽更多生意,胡德海及李健宏均同意贿赂该总监。

2014年6月至2015年7月期间,李健宏在香港透过支票或银行转帐支付三笔贿款合共逾45万港元予该总监。期间,澳联与永利的生意额上升。

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期间,胡德海与李健宏串谋在香港向该总监支付两笔贿款共56万港元。

香港廉署调查显示,永利于2014至2017年间将多份冷气维修合约判授予澳联,总金额约为3,400万港元。

永利在案件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香港廉署亦感谢澳门廉政公署提供宝贵协助,包括安排香港廉署人员在澳门会见证人。

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级检控官刘德泽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保山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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