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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邮政助理总经理隐瞒利益冲突判授420万元合约予亲戚遭廉署起诉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罪成判刑

日期:2024-01-05 19:02:25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222 ℃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香港邮政一名时任助理总经理,在招标重建网上平台时隐瞒利益冲突,而其表姐夫妇经营的外判商最终获判授价值约420万元的合约。被告今日(1月5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罪名成立及判刑。

郑俊杰,45岁,香港邮政时任助理总经理,今日被暂委法官周燕珠裁定一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判囚六个月,缓刑18个月。

暂委法官判刑时表示,郑俊杰在事件中明显有利益冲突,但考虑到他重犯机会低,在事件中无金钱得益,遂判他缓刑。

案情透露,香港邮政约于2016年中推出「重建香港邮政网上购物平台」项目,以整合数个网上购物平台。郑俊杰当时为香港邮政助理总经理,主管电子服务发展组,负责为项目评估成本预算以及监督项目推行。

电子服务发展组就项目的预算进行市场研究期间,郑俊杰吩咐下属联络泰美商业科技有限公司(泰美)商讨项目要求。泰美的股东兼行政总裁周霭仪是郑俊杰的表姐,而泰美的营运总裁张健恒及业务发展总监则是郑俊杰的表姐夫及表妹。泰美其后更按郑俊杰的建议就项目提供了初步报价。

香港邮政于2017年6月就项目招标,周霭仪及张健恒有出席由郑俊杰及其下属主持的投标简介会。泰美入标后,周霭仪及张健恒曾出席示范及简介会向香港邮政讲解其标书内容,郑俊杰亦有代表香港邮政出席会议。

香港邮政于同年9月底将项目判授予泰美,合约总金额约420万元。郑俊杰于合约批出后,继续负责监察项目的执行情况。

案情透露,香港邮政规定其人员须避免并申报利益冲突,如人员于某项目牵涉私人利益,则不应参与相关的审议或决策工作。

廉署接获投诉展开调查,发现郑俊杰从没有向香港邮政申报泰美三位经营者是其亲戚。如香港邮政知悉他们的关系,便不会让被告参与该项目的工作。

同案被告周霭仪及张健恒,早前承认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罪名,分别判囚八个月及六个月,缓刑两年。

香港邮政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吴政煌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张铭延协助。

廉署提醒负责处理政府招标工作的政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持廉守正,妥善处理利益冲突,以确保招标过程公正。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或亲友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刑事罪行;若当中涉及行贿受贿,便可能违反《防止贿賂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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