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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司出"内鬼" 数千条淘宝买家信息被售卖

日期:2016-03-13 23:13:07 来源:正义网 热度:1633 ℃

在网络公司担任要职的许某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客户资料,并通过网络售卖给他人。该网络公司老板发现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陪同涉事员工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上海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许某。

一时心动 上进小伙售卖客户信息

2014年3月,20来岁的许某应聘到了一家网络公司任职,淘宝卖家是该公司的主要客户。许某虽然年纪不大、学历也不高,但是凭着不错的计算机技术和机灵的头脑,他很快得到老板的重用。到公司后不久,老板就让他担任售前技术支持职务,教客户使用软件。许某知恩图报,一直尽心尽力地工作,客户的反响也一直很好。

为了能够提高业务量、多拿点提成,许某还专门建了一个QQ群,平时没事就在群里拉业务。2015年10月的一天,许某收到一个加群请求,没有多想就加了对方。对方直截了当地问他可不可以弄到淘宝买家的订单信息。许某认为此人意图不轨,便将他踢出了群。可没想到,过了几天,又有一个网名 “神枪手”的人单独加了他的QQ,又问了同样的问题,许某没有理会他。随后的几天里,这个人一直反复地向他咨询,许某不胜其烦,就问他为什么要淘宝买家的信息。对方说使用这些数据来做推广营销,而且提出如果许某能够提供淘宝订单信息,他愿意以每条信息3到8元给予许某报酬。听到这番话的许某心中荡起了涟漪。

贪念就像野草一样在许某心里蔓延生长,他一再向“神枪手”确认其获取客户信息后不会用于非法活动,对方也再三保证。“神枪手”的“承诺”似乎弥补了许某的愧疚和不安,他就这样“自欺欺人”地踏出了犯罪的第一步。

许某平时的主要工作就是培训淘宝客户使用软件的,并跟踪他们的使用情况。在培训期间,客户的用户名和密码就是公司提供的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初始用户名不能修改,培训结束后,公司会要求客户修改初始密码以防泄密。但据许某所知,有些客户因为嫌麻烦,便不去修改初始密码。

这天,许某尝试登入一些客户的账号,果然发现有些客户没有修改密码,他轻而易举地就查到了这些客户店铺的订单信息。许某随即将这些信息上传到自己的电脑上,然后通过QQ发给了“神枪手”。当天晚上,“神枪手”就往他银行卡上转了200多元钱。

得寸进尺 公司业务被停客户损失惨重

尝到甜头后,许某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平常无事时,他用初始用户名和密码上一个一个尝试登陆客户的账号,寻找没有修改初始密码的客户,只要看到有符合“状态为未发货或为已发货当天或第二天”的订单,他就会导出来发给“神枪手”。后来,又陆续有“发现者”、“数据”、“东方教主”等人找到他,与他进行了“交易”。就这样,大量淘宝买家的姓名、号码、地址、购买商品、成交时间等信息被泄露了出去。短短两个多月,他就借此获利3万多元。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2015年12月的一天,公司老板半夜接到淘宝安全人员的电话,称他们公司有数据泄露的情况。老板开始排查公司内部,许某出售客户信息的事情就此败露。

许某终究要面对他一直逃避的真相,那些被他卖出去的信息根本不是用来“做推广”,而是被不法分子用来实施诈骗。至案发时,有一名客户受骗损失预计10万元,许某所在公司的软件服务器也被停用。许某得知后悔不当初,没想到因为自己的一时贪念,不仅触犯了法律,还使得公司业务无法开展,他也无颜面对一直对自己关怀有加的老板和同事。

检察官说法:

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规定,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这个案子中,我们可以看出许某是个机灵的小伙子,有上进心,也懂得感恩。但就因为一时贪念,试图投机取巧的他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不说,更连累了公司,辜负了老板的信任和赏识。

而那些受害的的淘宝卖家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许是因为一时大意、也许是存在侥幸心理,但他们的疏忽大意也因此使得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修改密码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却会给自己和买家加上一层“防护罩”,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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