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刑事诉讼 > 正文

一男子痴迷枪支自制加工图纸制造并买卖枪支被公诉

日期:2016-03-24 14:21:54 来源:正义网 热度:1281 ℃

河北石家庄一青年男子牛某自幼喜欢枪械,成年后,牛某为了满足自己对各类枪支的收藏需求,自学成才,自己绘制了加工枪支的图纸并在网上找到一网友按照其提供的图纸为其制造组装枪支的配件,进而自己组装成枪支或收藏或转增或出卖。日前,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牛某、欧某、孟某、王某、杜某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牛某,男,现年22岁,大学文化,2013年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牛某自幼便非常喜爱枪支玩具,长大后,牛某对各类枪支的喜爱已经达到了痴迷的程度,由于我国对枪支实行严格的管制制度,牛某无法获取各类真正的枪支,牛某便自学成才,自己钻研学习制造各种枪支的方法。

2015年4月,一个偶然的机会,牛某在网上看到一张钢笔型枪支的图片,为了得到该钢笔枪,牛某通过自己的钻研绘制出了组装钢笔枪配件的图纸。然后,牛某通过网络找到一网友欧某,要求欧某按照图纸为其制造加工钢笔枪的配件十余套,配件加工完成后,欧某通过快递将十余套配件交给了牛某。牛某将配件组装并加入特制弹簧后成为一把真正的钢笔枪,而后牛某将其制造出的六支钢笔枪赠与了好朋友王某、杜某、隋某各一支,以500元的价格通过网络卖给冯某一支,自己持有两支。经鉴定,该钢笔枪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认定为枪支。

2015年5月,牛某又通过网络购买了一支气手枪,并以自己持有的一支仿真枪通过交换从其朋友孟某处换得了气枪改火枪的配件一套,然后,牛某使用该配件将自己购买的气手枪改装成了一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火药枪并非法持有。

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依法抓获各犯罪嫌疑人,并自牛某、王某等人处查获各类枪支、子弹、电焊机等涉案物品十余件。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60205475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