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9-14 19:46:01 来源:法制网 热度:763 ℃
利用工作便利,多次盗窃厂里的铜制模具。经江西省万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严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21年11月至今年3月,曾某在万载某电子厂务工期间,多次到未锁门的模具房盗窃铜制模具共计800斤,并分22次卖至严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非法获利2万余元。经认证,被盗铜制模具价值2.48万元。严某明知曾某出售的铜制模具系其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并出售给郭某赚取差价。案发后,曾某、严某主动投案,曾某主动赔偿被害单位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严某认罪认罚,且具有自首情节,对二人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曾某已赔偿被害单位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肖云
下一条:众多老人被一款App拉进陷阱
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曲敏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西藏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宁德市委常委、副市长缪绍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57024971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