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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瑞丽市一盗窃疑犯冒充精神病逃避法律责任被批捕

日期:2015-12-21 13:58:51 来源:正义网 热度:1668 ℃

近日,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在云南省瑞丽市珠宝翡翠博物馆盗窃疑犯王某某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云南省瑞丽市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经查明:王某某,男,35岁,无业游民。2015年7月2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无事闲逛到瑞丽市珠宝翡翠博物馆门前时,萌生了到馆内进行参观展品的想法,遂趁无人看守,王某某便从博物馆侧门进入到了四楼展厅,一番察看后,未见工作人员,就走到了一玻璃柜台,经扫视展品后,王某某甚是喜欢,随即拿出携带的匕首划开柜台玻璃粘和处,盗走了3支钢笔和7支打火机,而后迅速逃离现场。

当王某某走到瑞丽市弄喊村口时,将所盗物品拿了出来,且用匕首扣了打火机上镶着的玉髓,自认为不值钱,便将所盗的3支钢笔(内镶嵌宝石、材质为海南黄花梨)和7支打火机(1件材质为金丝楠、6件为小叶紫檀,内镶嵌宝石)全部扔在了路边的草丛里。后经鉴定,王某某盗窃的3只钢笔价格为1800元人民币,7支打火机价格为10900元人民币。

检察人员依法对王某某进行提审后,发现王某某对其实施盗窃的动机、目的前后供述不一,且有悖于常理,又无法合理解释,同时在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目光呆滞、喃喃自语、时而安静、时而微笑,疑似患有精神疾病。由于王某某系外地人,无法联系其家属,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遂建议对其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近日,王某某的司法鉴定结果已证实了其行为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作出种种不符合常理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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