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1 13:58:52 来源:正义网 热度:1783 ℃
9月17日,湖南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以涉嫌运输、贩卖毒品罪对张某、杨某、吴某等人批准逮捕。
8月9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犯罪嫌疑人杨某在缅甸小勐拉从一外号叫“大姐”的女子手上接了6万粒毒品麻古,两人携带毒品从云南勐海到昆明再到重庆,但在重庆未交易成功。
8月12日,在湘潭的犯罪嫌疑人吴某与“大姐”通过电话联系购买3万粒毒品麻古,约定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部分货款,交易时再现场支付部分货款。当天下午,“大姐”指使张某、杨某将毒品运到湘潭与吴某进行交易。8月13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杨某驾车来到湘潭市岳塘区某酒店,将车停在酒店负一楼地下停车场。凌晨2时许,张某来到酒店侧门的路上,在吴某驾驶的轿车内将3万粒毒品麻古交给吴某。凌晨3时许,湘潭市岳塘公安分局民警在湘潭市岳塘区某大厦将吴某抓获,在酒店房间内将张某、杨某抓获。民警从吴某身上及其租住屋内共计查获毒品麻古3055.62克、毒品冰毒1162.31克、毒品海洛因70.3克。民警从张某、杨某居住的某酒店房间内现场查获了现金人民币199600元钱,从张某的车内查获毒品麻古2592.43克。
另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杨某还曾经运输毒品到湘潭与陈某等人交易,陈某和吴某将毒品贩卖给多名贩毒下线。截止目前,湘潭警方联合云南警方已将本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大姐”、陈某等人抓获归案。
该案发生后,湖南湘潭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引导侦查取证,提请批准逮捕后,迅速作出上述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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