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1 13:58:53 来源:正义网 热度:1651 ℃
近日,经福建省明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明溪法院对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黄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据悉,黄某系某电力公司职工,2012年至2013年期间,因急需资金周转,在未告知用途的情形下先后向4名朋友借用身份证,通过擅自加盖其所在公司公章向银行出具身份证持有人虚假的身份及收入等证明申请办理信用卡,并在领取信用卡后擅自持卡消费使用,至2015年2月,被告人黄某尚有17万余元透支款无力归还。2015年3月25日,被告人黄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明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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