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1 15:05:01 来源:正义网 热度:1576 ℃
了解单位内部定书方式后冒充消防队领导,以征订书籍为由多次行骗屡屡得逞,近日江西省景德镇昌江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诈骗罪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名叫胡某,男,小学文化,鄱阳县人。一次机缘巧合,与朋友聊天中,胡某了解到消防大队与一些单位之间有定书往来,上级指定征订书籍后汇款是惯例,不易引起怀疑,于是心生一计,开始了他的诈骗之途。
2015年4月5日,胡某用号码为13581573679的号码拨打被害人廖某的电话,冒充临湘市消防大队的李某要求被害人购买消防书籍,廖某信以为真,购买下一套消防书籍,并汇款1980元给被告人提供的账号。
4月13日,胡某又用号码为18296437904的电话拨打了被害人黄某的电话,胡某这次冒充湘阴县消防大队的李某,表示现在需要征订一套消防书籍。黄某也立刻购买了一套消防书籍,并汇款1900余元给胡某。
尝到“甜头”的胡某故技重施,在4月底到5月中旬之间,分别冒充泗县消防大队的李某、海门消防支队的领导和埇桥区消防大队领导,向被害人顾某、张某、周某行骗。三位受害人都不疑有他,分别汇款1980元、2980元和1980元到胡某指定的账号。
一个月过去了,被害人们都没有收到征订的书籍,打电话询发现胡某的号码已经是空号,发现受骗后立刻报警。胡某共实施诈骗5次,合计诈骗金额10820元,因涉嫌诈骗罪于2015年6月被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刑事拘留,其后案件移送至景德镇昌江区检察院。
经审理,昌江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胡某冒充被害人当地的消防部门领导要求被害人购买消防书籍,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共计1082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提起公诉请求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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