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1 16:26:31 来源:正义网 热度:1509 ℃
两名85后小伙在KTV包厢发现熟识的陪侍女在陪别人喝酒,却不能陪他们喝酒,于是心起恨念,一而再再而三地到隔壁包厢寻找那客人的麻烦,见到客人便二话不说,挥拳出腿致人轻伤,近日,经福建省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林某平有期徒刑九个月,林某聪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1月31日23时许,酒过三巡的长泰小伙林某平、林某聪送朋友后返回KTV508包厢喝酒时,发现他们认识的陪侍女郑某花等人在隔壁包厢陪薛某等人喝酒,遂产生不满想殴打薛某。
林某平、林某聪来到507包厢未发现薛某,遂回508包厢喝酒。不久,不死心的林某平、林某聪再次来到507包厢,林某聪当场指认薛某,林某平即冲上去用拳头打薛某左眼部,薛某被打趴在沙发上,林某聪随即用脚踹其肋部,林某平继续用拳头打其头部及胸部,致薛某肋骨多处骨折。后二人被旁人劝开,逃离现场。
3月6日,林某平、林某聪在漳州火车站东站被该站派出所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经鉴定,薛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15256283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