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1 16:29:37 来源:正义网 热度:1847 ℃
一男子打完工后向老板讨要工资时,遭老板部分拒绝,其便以拉电的方式报复威胁,老板为了阻止他便向其扔木棒。该男子抓住木棒后就回手朝老板头部砸了一下致其轻伤。辛苦工作讨工资本有理,可是行为过当就得不偿失,赔钱又获刑。2015年9月29日,经福建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2015年5月30日20时许,45岁的贵州人安某文到长泰县林墩工业区某石材厂找老板刘某讨要工资人民币1300元工钱。老板表示只愿意给400元,剩下的下个月再给。
双方因此起争执,没有讨要到全部所欠的工资的安某文心生怨气,便要去关掉石材厂的总电源,老板刘某跟在其后面。安某文刚将电路总闸拉下来,刘某见状便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棒朝他扔过去并打到他的背部,安某文被打到后顺势抓过该木棒并朝刘某砸过去致刘某的额头被打伤,形成“人”字型伤口。见到刘某左额头流血,安某文便离开了。
7月21日,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安某文主动到案,并赔付老板刘某人民币11300元。
经鉴定,刘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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