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8-07 14:28:08 来源:正义网 热度:1456 ℃
8月3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受贿一案。本案由宁波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孙卫华担任审判长,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卫泽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宁波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杨卫泽利用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南京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赵晋实际控制的多家房地产公司、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43.4643万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杨卫泽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杨卫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杨卫泽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曲敏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西藏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宁德市委常委、副市长缪绍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58591860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