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3-12 10:49:16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95 ℃
2015年9月至2017年2月,周祖华利用职务便利,在富民村白果树至大屋基、坟湾至柏树垭口通畅公路建设中,收受承建商给予的感谢费和礼金共计1.25万元。2017年8月,周祖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重庆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15576802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