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哈尔滨市呼兰区兰河街道工作人员王春华因诬告陷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19-09-26 11:45:05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热度:1269 ℃

日前,哈尔滨市呼兰区纪委监委对呼兰区兰河街道公共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春华诬告陷害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春华身为党员干部,为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先后两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致使被害人受到刑事追诉,手段卑鄙、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哈尔滨市呼兰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春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王春华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16014567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