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0-15 13:45:06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热度:1230 ℃
日前,汤原县纪委监委对香兰镇曾波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海峰恶意举报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海峰在曾波村党支部换届不再担任支部书记后,出于嫉妒心理,受他人煽动,捏造了现任党支部书记高东波向纪检监察干部行贿2万元的事实,恶意编造虚假材料向市、县两级纪委举报,并将此虚假信息在村民之间传播。
张海峰恶意诬陷纪检监察干部和村干部,在社会上、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鉴于在组织审查期间,张海峰能够积极配合工作,主动承认错误并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具有从轻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戒诬告陷害行为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汤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张海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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