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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家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日期:2021-01-28 21:57:03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946 ℃

日前,经中共龙港市委批准,龙港市纪委市监委对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家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吴家铿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吴家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龙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龙港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家铿开除党籍处分;由龙港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吴家铿简历:

吴家铿,男,汉族,浙江苍南人,1973年3月出生,1998年9月参加工作,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程度。

1998.09-2000.10  苍南县龙港镇城管中队工作人员

2000.10-2004.07  苍南县龙港镇沿江办事处工作人员

2004.07-2007.09  苍南县龙港镇龙江办事处党委委员

2007.09-2009.05  苍南县龙港镇综治中心副主任

2009.05-2011.08  苍南县龙港镇龙江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任

2011.08-2012.07  苍南县龙港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2012.07-2013.05  苍南县龙港镇城建管理局副局长

2013.05-2015.01  苍南县龙港镇商贸办副主任(主持工作)兼财政局副局长;

2015.01-2016.06  苍南县龙港镇商贸办主任兼财政局副局长

2016.06-2018.02  苍南县龙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局常务副局长

2018.02-2019.12  苍南县龙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局局长

2019.12-2020.03  龙港市智慧城市建设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0.03-2020.11  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0.08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11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龙港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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