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开化: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1-01-28 22:25:22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984 ℃

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开化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芹阳办事处党工委原副书记余荣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春节前,余荣俊先后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烟酒,共计价值4500元。余荣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余荣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叶有土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9年8月18日,叶有土在开阳饭店设宴12桌,宴请对象约150人,其中包括其主动邀请的管理服务对象4人和自行提出参加宴席的管理服务对象2人。宴席期间,叶有土违规收受上述6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6000元。2020年5月,叶有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清退。

3.池淮镇芹源村党支部书记方的荣等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底,芹源村以轮流值班、工作辛苦等为由,为村主职干部每人发放值班工资2880元。2015年至2017年,芹源村以类似事由为村主职干部每人每年发放值班工资3360元。村党支部书记方的荣、村委会原主任黄应初、村监会原主任方建民、村委会主任黄宏奕、村监会主任黄红义分别以家属名义领取值班工资12960元、10720元、10440元、3360元、3360元。2020年5月,方的荣、黄应初、方建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6月,黄宏奕、黄红义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所得已清退。

(衢州市纪委市监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59205700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