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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婺城: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1-01-28 22:26:17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765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金华市婺城区纪委区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区实验中学校长助理王志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9年,实验中学部分毕业生由第三方公司推荐就读高校成人教育,期间王志伟收受第三方公司微信感谢红包共计977.76元。2020年1月,王志伟将违纪所得977.76元上交区纪委廉政账户。2020年2月,王志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一良种场工作人员违规报销个人私车油费问题。2012年下半年,区第一良种场部分班子成员口头商议决定,以单位报销的方式给开私车到市区办公事的职工燃油补贴,2013年至2017年,党支部书记宗顺荣、原场长刘伟民、支部委员岳小富、工作人员郑伟军、原工作人员钱春兰等人共报销油费57698.91元。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上述人员将违规领取油费足额退回。2020年3月,宗顺荣、刘伟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岳小富、郑伟军、钱春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区人民法院法警谢光飞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9月,谢光飞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联系帮助,并收受其赠予的3张某餐厅自助餐券。2020年1月2日,谢光飞将3张自助餐券折价上交区纪委廉政账户。2020年3月,谢光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城东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赵设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10月,赵设强受方某之托要求帮助争取青春小区物业管理资格,为此收受方某活动经费500元,后因未达到目的,赵设强将500元退还方某。2020年4月,赵设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金华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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