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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通报3起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21-01-28 22:27:51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779 ℃

为持续深化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保持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民生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南浔区石淙镇镇西村党总支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包根清在失地农民保险名额分配中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至2015年,包根清接受其亲属沈某某的请托,为沈某某在该村争取一个失地农民保险名额。2015年9月,包根清在明知沈某某不符合镇西村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享受条件的情况下,仍帮助其在该村安排办理了失地农民保险。2020年1月,包根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德清县莫干山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周瀛未及时发放双失老人补助资金问题。德清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先后于2015年2月10日、2015年6月1日、2015年9月1日、2015年12月1日将原筏头乡2015年度双失老人补助资金发放至原筏头乡政府账户,合计人民币3.6万元。原筏头乡民政办工作人员周瀛因工作疏忽,未及时上述资金及时拨付,直至2018年12月,在相关部门督促下,才拨付至各行政村账户。2019年11月,周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杭垓国土中心所副所长龚荣生,杭垓镇高村村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主任胡友春在失地农民保险名额分配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问题。2018年4月,高村村因县道麻黄线改造提升工程土地征用而申报失地农民保险,安吉某测绘有限公司受高村村委托对高村村顾村一村民小组至顾村四村民小组被征地面积进行测量,但图纸上标注的四个村民组征地面积与实际不符。龚荣生和胡友春不认真履职,对征地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相关村民组失地农民保险名额分配与实际失地情况不符,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龚荣生、胡友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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