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1-28 22:28:33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876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纠治“四风”,嵊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开发区(浦口街道)中队原中队长胡中兴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14年至2016年,胡中兴在担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开发区(浦口街道)中队中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800元。收受的财物已折现退缴到581廉政账户。2020年2月,胡中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市公共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停车管理科原科长袁哲明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18年5月至7月,袁哲明在担任市公共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停车管理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7150元。收受的财物已折现退缴到581廉政账户。2020年3月,袁哲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绍兴市纪委市监委)
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曲敏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西藏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宁德市委常委、副市长缪绍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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