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嵊州: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1-01-28 22:28:33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876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纠治“四风”,嵊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开发区(浦口街道)中队原中队长胡中兴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14年至2016年,胡中兴在担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开发区(浦口街道)中队中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800元。收受的财物已折现退缴到581廉政账户。2020年2月,胡中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市公共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停车管理科原科长袁哲明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18年5月至7月,袁哲明在担任市公共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停车管理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7150元。收受的财物已折现退缴到581廉政账户。2020年3月,袁哲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绍兴市纪委市监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59019665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