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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1-02-24 09:45:16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442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嵊州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市城北工业区整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工作人员陈建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至2019年,陈建军先后多次在春节、中秋节等节假日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19540元。此外,陈建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陈建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高新园区(三界镇)长桥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郑苗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问题。2019年1月,郑苗田携妻子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郑某提供的旅游安排,前往海南旅游,旅游期间产生的费用均由郑某支付。此外,郑苗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郑苗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嵊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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