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温州通报4起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21-05-07 09:45:16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183 ℃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工作,严明纪法底线、强化警示教育,日前,温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浙江瓯海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卢志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至2019年间,时任温州市瓯海土产废旧物资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的卢志军多次以举办年会、工作沟通等名义,违规组织公款宴请。2020年11月,卢志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瑞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级主任科员黄学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以及违规借贷、兼职取酬等问题。2016年春节期间,时任塘下供销合作社主任的黄学训收受鲍田加油站(社有资产)承包人张某某3000元中石化加油卡。2016年6月,黄学训向鲍田加油站承包人吴某某无息借款20万元,截至2021年3月仍有13万元未归还。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期间,黄学训违规在瑞安市某公司兼职取酬18.5万元。2021年4月,黄学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瑞安市塘下供销合作社主任郑晓云违规借贷问题。2016年至2019年期间,郑晓云利用担任瑞安市塘下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便利,多次向管理服务对象黄某、张某某借款共计40.46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未支付利息。2021年4月,郑晓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平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四级主任科员周春节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谋利问题。2009年3月至2011年11月期间,周春节利用担任平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兼县供销社总公司总经理职务便利,为使其儿子周某(某职业学院在读学生,已成年)提前参加职工社保计算工龄,在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儿子周某招工录用至县供销社总公司缴纳职工社保。2020年10月,周春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398629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