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阜阳:通报三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21-05-20 09:45:1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热度:1035 ℃

一、界首市砖集镇高项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殷学友向群众索要钱财问题。2018年初,高项村殷庄村民组2名村民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殷学友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为由分别向其索要3000元,两村民分别交给殷学友2400元、3000元,用于个人开支。此外,殷学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还。

二、阜南县鹿城镇腰庄村党支部委员孙东亚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9年11月8日,腰庄村群众孙某某向孙东亚缴纳了全家6口人2020年度新农合参保费用1500元。孙东亚未予及时上缴,造成孙某某家人参保信息未能录入新农合系统。2020年5月,孙某某妻子住院期间因无参保信息无法报销住院费用。此外,孙东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临泉县迎仙镇韦小庙村党支部委员韦洪田侵占群众养老保险款问题。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韦洪田先后两次收取韦小庙村村民魏某某交纳的4口人养老保险金3000元,被其占为己有。韦洪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还。(阜阳市纪委监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0972621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