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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通报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21-08-18 09:45:22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463 ℃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增强警示教育实效,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泰顺县纪委县监委通报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1、龟湖镇郑家庄村扶贫资金互助会理事长王仁东挪用资金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王仁东在担任龟湖镇郑家庄村扶贫资金互助会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共计5万元归个人使用,直至2021年4月才归还至村互助会账户。2021年6月,王仁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彭溪镇水尾村原村委会委员张黎水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1月,张黎水利用担任彭溪镇水尾村村委委员保管村集体资金的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40000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2021年6月,张黎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赔。

(泰顺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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